吉州区曲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聘用人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热爱基层工作,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肯吃苦耐劳; 能依照安置单位要求,认真做好治安巡防值守及其辅助性的相关工作要求,需能够进行高效交流、服务意识强。 有安保巡防相关工作经验,及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国家保安员资格证)的人员优先。
(三)资格条件
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吉州区户籍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名前未被撤销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曲濑镇人民政府大楼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6-8938541,手机:13979692198 报名材料: 1、《吉州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现场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困难人员已认定材料、本人低保证、脱贫劳动力相关证明等); 5、资格审查:报名后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吉州区曲濑镇人民政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6、应聘安排: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相关情况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吉州区曲濑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协议书。 劳动协议书的签订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含社保),试用期满可以享受工会福利,缴纳社保,三餐等。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休1天) 聘用期内,将为聘用人员统一配发巡防服装、安保用具及相关工作装备,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及单位管理制度。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聘用人员上岗后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如有脱岗、违纪、失职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协议,并对公益性岗位安置进行退出。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吉州区曲濑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吉州区曲濑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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