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残疾人就业之家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要求 | 专业 |
便民服务岗 | 1 | 不限 | 不限 |
(二)资格条件
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吉州区户籍人口或吉州区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等)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和安排。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材料:
《吉州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附件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或电子照片);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困难人员证明等)。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吉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试安排
实操+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办公软件操作、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
(三)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面试成绩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依照相关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100元/月(含社保)。 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及单位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享受工会福利、工作餐补助等待遇。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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