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江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基层治理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具有信江新区户籍(2025年12月31日前迁入);2.本人、配偶、父母任意一方已在信江新区购房的居民;3.在信江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报考时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二)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退役军人、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村(社区)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社区工作,能适应基层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予聘用: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近3年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分情形不累计,取最高值。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盖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8日。
(5)领取准考证地点:信江新区管委会421办公室(信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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