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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招录公告为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缓解我院民事案件审判压力,提升先行调解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及我院历年特邀调解员招录工作经验,结合当前审判工作实际,拟启动新一轮特邀调解员招录工作。 一、招录背景与必要性 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前调解任务繁重,现有特邀调解员队伍规模与专业结构已难以满足纠纷化解需求。补充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特邀调解员,是缓解审判压力、提升调解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关键举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综治、审前、审中、执行调解工作。我院2023年、2024年已连续开展特邀调解员招录,形成成熟工作流程,本次招录系对现有队伍的常态化补充与优化。 二、招录计划 (一)招录名额 拟招录特邀调解员2名,重点覆盖:民商事、家事、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高发领域,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基层工作经验、行业专长人员。 (二)招录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优先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村)干部、行业协会人员、心理咨询师、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热心调解、具备群众工作能力的社会人士。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2-65周岁; 3. 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与沟通协调能力; 4. 热心调解工作,有充足时间参与法院调解活动; 5. 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优先条件 1. 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或5年以上法律、调解工作经历; 2. 具有基层治理、群众工作经验; 3. 具备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医疗纠纷等专业领域知识; 4. 熟练使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电子设备操作; (三)禁止条件 1. 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 2.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资格;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 4. 其他不宜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情形; 四、招录工作流程 (一)报名受理(现场报名为主) 1. 报名地点: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 2. 提交材料: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专业资质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3.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7日(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由诉讼服务中心牵头,联合政治部、办公室成立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学历、经历、无违法违纪记录等进行现场同步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考核 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政治素养、法律意识、调解意愿。沟通协调、群众工作、矛盾化解能力。对法院特邀调解工作的认知与履职规划。 面试小组由院领导、业务庭负责人、资深法官组成,择优确定试用人员。 (四)岗前培训 对试用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内容包括: 民事诉讼程序、调解与司法确认规则 调解技巧、笔录制作、卷宗归档规范 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操作 保密纪律、回避制度、职业道德要求 (五)试用考核 试用期1个月,由诉讼服务中心安排参与实际调解工作。试用期满,合格者进入拟聘任名单。 (六)公示聘任 对拟聘任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管理。 (七)动态管理 建立特邀调解员考核、退出与续聘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工作交流,对履职不力、违反纪律的及时解聘,确保队伍质量。 五、时间安排 1.9月3日前:完成招录公告起草与发布 2.9月3日—9月7日: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 3.9月9日前:组织面试 4.9月10日前:开展岗前培训 5.9月16日前:公示、聘任并纳入名册管理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