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2026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3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2.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合格者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用QQ群。
3.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近期(6个月内)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名字);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贴上照片)、《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丢失的,需前往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学历证明;
(5)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出具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现场资格审查材料除证书原件外,需按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顺序整理好。
报考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需委托他人来参加资格审查的,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方式
1.园长岗:采取现场试教方式直接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备课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托育专业技能、婴幼儿照护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保育员、托育教师岗:
(1)若岗位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时,采取现场试教方式直接进行面试,备课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托育专业技能、婴幼儿照护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若岗位报考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参照有关规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为2人的,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医院公开招聘专用QQ群中进行公布。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医院公开招聘专用QQ群中及时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如面试成绩同分,按面试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之和高分者入闱。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及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相关标准执行,由医院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
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以上材料如需开具介绍信的,请与医院人事科联系开具。逾期无正当理由未能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考察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考察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告栏及公开招聘QQ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急需用人,录用人员须按照医院要求立即办理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