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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第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补齐我院科室人员缺口,满足日常用工需求,抚州市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病区保管员 2名 病区保洁员 1名 食堂勤杂人员 1名 二、招聘条件 女性,年龄48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方式 (一)考核方式:对应聘人员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休息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第三医院(王安石大道与文昌大道交汇处)门诊医技楼4楼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周珺,联系电话:0794-8238160。纪检监督电话:0794-8295992。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四、面试 (一)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00 (二)地点:抚州市第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四楼会议室。 (三)方式:面试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择优录取。成绩在抚州市第三医院公告栏公示,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递补录用相应的名额。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医院相关科室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特别提示: 正式录用后10个工作日须来院上班,否则录用资格取消,医院将按成绩向下顺延录取其他人员。 抚州市第三医院 2026年7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