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收取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17:30截止;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11层(南康区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区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公司 高经理 0797-6609669
区结核病防治所 严主任 0797-6612920
3.报名需携带材料:
⑴《招聘报名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粘贴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⑵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
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⑷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⑹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报名。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名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应聘资格。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及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面试公告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康区人才集团公众号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按员工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经面试、审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康区人才集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赣州市南康区人才交流和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赣州市南康区结核病防治所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必须服从赣州市南康区结核病防治所的工作安排,包括岗位调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