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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根据《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院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5日(周一)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8楼组织人事处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988号)。 (三)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2份。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2)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至今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五)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