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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2026年上半年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规定及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团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更好地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医院整体实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县域内群众提供更加优秀、高效的医疗服务,现决定招聘编制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1998年4月28 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1.现场报名地点: (1)彭泽县卫健委四楼彭泽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409 室 联系人:骆宝红 联系电话:15607921693 (2)彭泽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行政楼二楼医务科 联系人:梅哲 联系电话:18870232501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667128960@qq.com (二)报名携带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操作及面试 1.采取笔试、操作及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成绩分别占30%、40%、3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30%)。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不设开考比例,招满即止。 3.笔试、操作及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操作、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择优录用。 四、体检 考试合格者,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人选,上报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通过,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彭泽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要服从院方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