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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辅助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抚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抚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辅助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人数:综合岗1名 2.岗位职责:主要承担社会工作领域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能力。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学信网查询认证)。 3.专业要求:专业不限(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4.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硬件。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三楼304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94-8297789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时间。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计算机基本操作等。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抚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抚州社会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制。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另提供中餐补助(484元/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已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3.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抚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4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