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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拟聘任陈伟春等4名人员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拟聘任陈伟春、谢添源、吉登庆、周志芳等四名人员为我委兼职仲裁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如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月2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的形式向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为准),联系电话:0797-6640508。 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