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选调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一)个人报名
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报名申请。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泰和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所在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严把条件关。
(二)组织推荐
各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推荐人选,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编老师人数的5%(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县城学校最多不超过3人)。各学校要把政治标准作为人选推荐的首要标准,重点考虑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日常表现、文字功底和群众口碑,同时兼顾学校编制情况、教师力量结构、个人性格特点、人岗相适度等因素。推荐人选有2名以上的,需提出排序意见。推荐人选应在学校进行公示,推荐程序结束后,向县委教体工委报送《泰和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
各学校党组织应对推荐人选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实无误后,于1月14日前报县教体局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人事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对报名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同步发放。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18日,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根据“笔试分数+加分分数(加分计算办法见附件3)”确定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8,则全部进入面试,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1月20日。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24日上午,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
3.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长12分钟。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含加分分数)+面试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六)差额考察
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监察室等股室组建考察组,对拟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核实。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七)票决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召开县教体局班子会议,班子成员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个人经历、干部评价、岗位匹配度等方面,集体讨论、择优票决确定3名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考察及公示合格者方可确定选调,公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八)选岗及调动
县教体局人事股牵头,联合县教体局办公室、监察室共同组织考生进行选岗。考生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经县干部调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录用人员的职称评定按照吉安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