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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彭泽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公告

根据《2025年彭泽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彭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能测评人员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比例不足的,该岗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考生个人笔试成绩可通过二维码扫码查询。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3日8:00在彭泽县公安局警务训练中心(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塔桥路603号)室内体育馆进行检录。8:30开考,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逾期不予补测。如遇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如期测评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号码畅通。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须三项全部合格,文职辅警两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

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

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试。

(3)参加体能测评者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承诺书(详见附件2)参加测评,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4)参加体能测评者请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请勿携带钱包、首饰等贵重物品。

(5)体能测评入场前考生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他人代为测评或代替他人测评;不得故意推、绊或以其他方式妨碍他人测评;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人员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6)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1.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在同一天同步进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于同一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不受理委托代办,未经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需自行按公告上所需材料顺序进行摆放及装袋。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因本次体能测评人数较多,时间较长,且当天气温较低,建议参加测评考生带好保暖衣物,并带好饮用水、补充能量食物。学校周边停车位较少,不建议考生驾车前往。

(二)因体能测评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同时携带本通知要求的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三)通过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事项请关注公告并按要求进行。

(四)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熊警官18779290053、齐警官151806224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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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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