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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经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施小组研究同意,现对《2025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原公告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部分内容调整为“公示、试用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后,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试用后,报县人社局核准。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特此公告。
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实施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