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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岗工作人员复审的公示根据《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岗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复审材料提交要求公示如下: 一、 复审对象 已成功报考我公司工勤岗位,经初步筛选,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材料(考生需提交且仅需提交以下一项材料) 1、材料内容:需提供由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2、办理指南: (1)线上办理: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在该页面里搜索犯罪记录——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点击申请开具——进行人脸识别——签上自己名字(填写信息时,派出所要选择自己户籍地的。) (2)线下办理: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开具。 3、有效期: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 个月内,超出期限或无公章的证明无效。 三、复审时间 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6日18: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审方式 本次复审采用线上提交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 邮箱地址:1355994954@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命名(示例:“李四+工勤岗+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按格式命名导致材料无法核对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 本次复审仅审查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勿提交其他非要求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797-8129871 附件:复审人员名单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全南县分公司 2025年1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