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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至鄱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确定邓超安等6名同志为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给鄱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邓超安,男,汉族,2002年1月20日出生,大专,中共党员,自由职业,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邓家村; 包梦亭,女,汉族,1995年3月10日出生,本科,群众,自由职业,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高家岭镇包家新村; 吴欣洋,女,汉族,2001年6月20日出生,本科,共青团员,自由职业,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城东北六巷; 余文思,女,汉族,2001年11月27日出生,大专,群众,自由职业,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三庙前乡万安村; 应剑蒙,男,汉族,1999年5月29日出生,本科,群众,自由职业,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芦田乡应家村; 郑思宇,男,汉族,1996年2月27日出生,本科,群众,自由职业,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乐丰镇桥北村。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电方式向鄱阳县人民法院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录用资格。 联系单位:鄱阳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93-6200021、17879351268。
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