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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公开选调10名县外莲花籍高中教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县外莲花籍高中教师回莲任教,经研究,决定择优选调一批县外莲花籍在编在岗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10名县外莲花籍在编在岗教师(具体岗位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具备莲花县户籍; (二)系莲花县户籍居民的配偶或子女; (三)系莲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莲花县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中)考前系莲花县户籍或2025年7月1日前具备莲花县户籍。 三、基本条件 (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在岗教师,且任教学校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因身体、心理原因不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10日,在莲花县人民政府网、“莲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8月14日。 2.报名地点:莲花县教育局20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莲花县2025年公开选调县外莲花籍高中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编制部门开具的在编证明; (3)招聘(分配)时政府安置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父母或配偶为莲花籍的提供)。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为莲花籍的非莲花籍教师提供); (9)父母或配偶单位工作证明(父母或配偶在莲花工作的非莲花籍教师提供)。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莲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莲花县委编办、莲花县人社局、莲花县教育局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选调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考试时间:2025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城厢二小。 考试内容:《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中的教育综合基础知识(30%)及专业相关知识(70%)。 (五)拟录用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者,第一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相同,则出生时间前者优先。 (六)考察 由莲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莲花县委编办、莲花县人社局、莲花县教育局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拟录用考生在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七天内放弃录用资格(须签署放弃录用承诺书),则在报考此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替补一次并同步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提出聘用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上编、人事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此次公开选调县外莲花籍高中教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选调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选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选调。 咨询电话:0799—7211955 0799—7212610 附件: 1.莲花县2025年公开选调县外莲花籍高中教师计划表 2.莲花县2025年公开选调县外莲花籍高中教师报名表 莲花县人社局 莲花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0日 附件一(扫码查看): 附件二(扫码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