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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实验中学教师分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制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5年秋季县实验中学、县城北学校将以“名校+新校”形式实施集团化办学,需将实验中学现有教师进行均衡分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升教育质量,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分流原则 县实验中学教师分流本着“均衡配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等均衡配置师资,采取A、B两个团队集体打包抽签的方式分流教师。 三、分流办法 1.学校副校长及以上领导,由县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2.学校校务委员、中层干部(含副主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学科及数量,分成A、B包均衡搭配。 3.除以上人员外,其他在编教师、跟岗教师按照学科、年龄、职称、男女比例均衡搭配并分入A、B包。教师年龄以10岁为一个年龄段,即30周岁以下、30-39周岁、40-49周岁、50岁以上。 4.A、B包两个教师团队,经审定后提前一周向学校教师公布。 5.现场抽签。8月上旬召开全校教师分流大会,邀请纪委监委、新闻媒体,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会上现场将A、B两个教师团队名单公布在电脑屏幕上,经全体参会教师核实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名单分别装入A、B两个信封再投入抽签箱;邀请1名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电脑上现场随机抽取一名教师抽签(如电脑随机抽取的教师未到抽签现场,则重新抽取);抽签教师抽出的第一个信封即城北学校教师团队名单,另一个信封则为实验中学教师团队名单(抽签完成后A、B两个信封内容均须现场监督确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教师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按照教师分流原则及办法,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核查统计好所有教师相关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均衡配置师资,分流工作。 2.广泛宣传。教师分流是社会及教师关注的焦点,涉及面广,关系到教育公平、稳定和发展。要大力宣传教师分流的相关政策,广泛争取社会、家长、教师理解支持。 3.加强合作。县实验中学与县城北学校组成教育共同体,学科骨干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帮扶、教师帮带、管理帮传,努力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学生培养、课程开发、文化建设等方面,实现集团共同发展效益最大化。 4.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教师分流,如出现违规分流造成不良影响将严肃追责问责。 峡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