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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 2025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3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应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 涉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9.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均要求取得护士资格证,且男性要求身高165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56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其中,身高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特殊情况见岗位条件栏。 四、招聘程序 (一)在线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 3、网上报名通过人员为最终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次。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319106 联系邮箱:ndyfygxfyrsk@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5、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后续事项请关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官网(http://www.yfygxyy.com/)。 (二)考核 网上报名成功且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结果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岗位招聘人数等于或低于3: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所有通过“公示”环节并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应聘者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报到并入职,特殊情况应提前与人事科沟通,无故未按时报到并入职者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4、南昌市“新人才十条”政策: (1)对大学生和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工作,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 (2)对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每人给予租房补贴1万元,租房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申领租房补贴须凭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 (3)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6万元,申领购房补贴须在昌缴纳社保满12个月。 (4)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子女就学、配偶随迁、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支持。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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