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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告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名额:1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要求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07年5月1日以前出生)。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德,政治审查、体检合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工作经验或党建工作经验的优先招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 2.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欣山镇龙泉湖西(东门路)原地震局二楼)。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在一张A4纸上)、学历证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项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两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否则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总成绩设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接到笔试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史、公文写作等。 2.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3.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排前。 (三)体检、政审 1.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指定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有递补的,递补人员须按照招聘程序进行体检、政审等。 (四)公示、培训试用 1.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2.培训试用 新录用文职人员,按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培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正式聘用后,由安远县东江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工资、五险一金等由安远县东江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发放及缴纳。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参照(《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选调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劳务派遣工作的通知》、《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退回安远县东江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安远县东江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待遇 基本工资为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工作每满1年增加100元,达到3000元后不再增加。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选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0797-3701916(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安远县东江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安远县应急管理局 安远县东江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