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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学院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公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全省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25〕2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复审和高校教资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方云等49人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详见附件),拟推荐至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校人事处、校纪委或省教育厅反映。 校人事处电话:0798-8384953,邮箱:jy_rsc@163.com; 校纪委电话:0798-8382340; 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791-86756095,邮箱:jiangxijiaoyu0791@163.com
人事处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