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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安县总医院基层分院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 万安县总医院基层分院公开招聘药剂专业人员2名、护理专业人员8名(具体岗位详见表格)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年龄条件:在30周岁以下,即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从2025年4月 25日至4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万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西区总院运营中心,联系电话:15907062451)。 3.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招聘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25年万安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维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5年4月30 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在5月6日下午到总院运营管理中心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5月7日(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范围:医学临床“三基”训练药师分册和护理分册。 考试要求: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1.5。 (四)面试 1.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地点:万安县总医院运营中心 3.面试考核工作由万安县总医院统一组织,按招聘岗位不低于1:1.5的比例进入面试,药剂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护理岗采取护理技能操作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核录用资格,依次由下一名填补空缺。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安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县总医院各基层分院临聘人员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万安县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联系电话:0796-5700192 万安县总医院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