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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聘任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旅游中专,局直各单位: 按照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已完成202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审核工作的事业单位。 (二)对象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经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首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首聘。 2、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晋升同一岗位层级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3、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并符合工勤技能等级岗位首聘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的首聘。 4、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管理人员,按管理岗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聘用。 二、聘任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1、拟聘任等级岗位有职数余额; 2、符合拟聘任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3、竞聘高层级岗位的,具有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工勤技能岗位首聘条件 1、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符合拟聘任岗位等级的任职条件。 3、按占岗位职数申报认定技能等级的,拟聘任岗位等级有职数余额。 (三)管理岗位首聘条件 1、拟聘任岗位等级职数有余额;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任命文件。 各等级专业职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还需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23〕13号)规定为准。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低聘、解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低聘、解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执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低聘、解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执行。 四、其他相关问题 (一)关于工勤技能岗位的聘任问题 为了缩小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聘任的差距,有效缓解工勤技能岗位的聘任压力,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工勤人员,取得高一级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不占工勤技能岗位职数聘任。 (二)关于取得高一层级专技资格后的首次聘用问题 根据《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后,首次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时,一般只能聘用到该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三)关于特设岗位设置问题 1.特设岗位的设置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置级别根据岗位需要和拟聘人选的职务或资格确定。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岗位,除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外,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聘期期满或聘期内解聘辞职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1)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研究项目、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2)对于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项目、课题或科研项目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排名前三);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 (4)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赣才办字[2008] 5号)精神引进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及正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以及按照“庐陵英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5)援疆干部援疆期间以及其他确需设置的; (6)中小学教师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 44号)文件规定的。 特设岗位的设置由单位申请,按管辖权限经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特设岗的聘用和核销 根据《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赣人社字[2010]82号)文件,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非常设岗位,除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外,聘期一般不超过5 年,在工作任务完成、聘用期满或聘期内解聘、辞聘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核销后,在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竞聘上岗。3年内竞聘在与原特设岗位相同等级岗位上的,原特设岗位聘用期限可合并计算。 (四)关于周年的计算问题 聘任时间按照周年计算,1月1日到12月31日计算为一周年。 五、聘任程序 1.公布聘任职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202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明确单位的各等级岗位职数余额,并在单位张榜公示。 2.确定竞聘人员。各单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须书面申请参加竞聘。单位按首聘条件审核合格后,公布参加竞聘的人员名单。 3.量化竞聘。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采取从高等级岗位到低等级岗位依次竞聘的原则,对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对照各等级岗位职数余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等级岗位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经我局或单位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征求驻我局或单位纪检组意见。 4.系统申报。各单位通过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生成打印聘用人员后的《2025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和《2025 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汇总表》,同时在数据交换管理栏里进行数据上报。 5.办理聘任证书。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我局人事股审核,审核无误后,报人社局事管股股办理聘书。 六、材料要求 各单位在办理聘任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职数审核后核准的《202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原件; 2、单位编制册; 3、资格证书原件; 4、现岗位聘书原件; 5、报送岗位聘任汇总表电子版,格式参照打印聘书表格; 6、2025年度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首聘工作情况说明,说明应包含单位竞聘情况、竞聘程序、存在问题等有关内容; 7、通过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生成打印聘用人员后的《2025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和《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汇总表》,同时在数据交换管理栏里将进行数据上报。 七、起聘时间和聘任期限 1、本次首聘的有效起聘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效起聘期限内自行确定起聘时间,但起聘时间不得早于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临近退休人员的聘任到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其退休时间。 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 办理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按照量化评分的方法实行公开竞聘上岗。量化评分办法需变更的,可按吉办字〔2009〕65号文件规定程序调整,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开展量化竞聘工作。 2、受政纪处分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应降低或解聘等而隐瞒错报的,一经发现,追究其单位责任。 3、各有关单位携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我局人事股办理,办理地点:井冈山市教体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96-7163719。
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