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花县2025年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进一步调动县内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缓解有关单位人才紧需问题,推动形成活力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择优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有关单位,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顺利地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是:莲花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莲花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莲花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各1名,具体岗位见《莲花县2025年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此次选调面向莲花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2024年度); (4)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加分条件: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2020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制度。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每获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每获一次荣誉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具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调: (1)尚在试用期及未满服务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已被列为失信惩戒人员; (6)2006年1月1日以后非政策性安置或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人事人才股。 报名所需材料: 1.《莲花县2025年择优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调动承诺书(附件4);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6.《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单位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文字写作能力,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加分项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最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如未达到1:2的比例,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及选调单位确定最低分数线,所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均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在7日内提供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可正常履职的体检报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实行四舍五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年龄偏小者优先的原则予以确定)。 (四)考察 1.考察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差额1人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列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专业素养考察、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学历学位,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选调考试有关事宜,在莲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lh.gov.cn/)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要求 (一)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而产生岗位变动的,按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有关政策执行。 (二)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9-7212610 监督电话:0799-7227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