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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三二五托育中心(公立)公开 招聘临聘(劳动合同制) 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托育服务中心教职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历条件:热爱托育(婴幼儿照护)事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志从事婴幼儿照护工作;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及技能要求。

3.年龄条件: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名额、具体条件详见附件(附件 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寻乌县总医院(县卫生健康委1号楼302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寻乌县三二五托育中心(公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1份,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资流水或社保凭证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委、县总医院负责,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但凡发现参加招聘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经资格审查,某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小于3:1时,则该岗位所有应试者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三)考试

1.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分值: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人岗相适程度。

5.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则依次按职业技能高低、学历高低、工作经验长短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1.由县卫生健康委、县总医院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法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入围人员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寻乌县总医院妇幼诊疗中心(寻乌县妇幼保健院)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寻乌县总医院负责解释,整个招聘程序接受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的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15079728506(刘老师、工作号码)或0797-2843142

附件

1.寻乌县三二五托育中心(公立)公开招聘临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寻乌县三二五托育中心(公立)公开招聘临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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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寻乌县总医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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