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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全省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25〕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24日9:00至3月31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报名,勾选“江西省教育厅”为认定机构、“景德镇陶瓷大学”为确认点)。 (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4月1日至4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4月20日前(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科)。 (四)现场确认:4月21日至4月25日。 (五)学校公示:5月11日前。 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 在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等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经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2.申请人应取得《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等学科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5.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社会人员。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5.在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工作人员。 6.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工作人员。 7.其他不宜受理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及材料准备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提交
四、其他 (一)各相关部门要从严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备案材料数据真实、准确。 (二)申报人员要认真比对申报条件,如实填写申报系统,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本次教师资格申报指定体检医院为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科。 (四)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509 (五)联系人:汪水英(短号5210 )鲍潮(短号56789) 附件: 1.《关于做好 2025年上半年全省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社会保险材料导出流程》 4.《带班证明》 5.《专任教师身份材料》 人事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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