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余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龙镇分院食堂工人1名,具体如下: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犯罪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负责食堂每日两餐的制作(中餐和晚餐),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保持厨房及餐具清洁;协助管理食材库存等。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现场报名:大余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大余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门诊综合大楼9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2.考试内容:考查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等方面的能力。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需在80分以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及考察人员。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将在大余县总医院公众号进行公告。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安排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办理健康证,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拟聘名单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大余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