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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一、单位介绍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与江西省眼科医院、南昌大学眼视光学院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直公立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是江西省眼科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江西省视光学学会挂靠单位。近年来,江西省眼科学与视觉科学研究所、眼科学与视觉科学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眼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红十字眼库、南昌大学眼科研究所、南昌大学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研究平台等落户医院。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4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科优秀人才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科优秀人才学历可再适当放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招聘计划2025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同时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附招聘岗位所需报名条件相应资料,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ncdxfsykyy@126.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以“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均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与研究方向和获奖情况); 2.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高层次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应聘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科研业绩材料证明文件(近年代表性成果(获奖、论文、专著、学术译著、专利、咨询报告等)和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 6.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扫描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或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1.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原件: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盖学校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相关专业知识等,设定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确定为入闱体检人员。 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南昌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cu.edu.cn/)和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官网(http://ncdxfsykyy.ncu.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待遇 1.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丰厚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及科研环境。 2.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南昌市“人才10条”等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3.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6318917 联系人:汪老师、李老师、田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63号 邮编:33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