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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人武部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公告根据吉水县人武部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训练基地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计划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民兵教练员2名。主要负责民兵军事训练的教学组训工作,包括担负专武干部、民兵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协助军事机关日常办公,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民兵工作; 4.大专以上(含)学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的退役军人,熟悉基本教学法; 6.能熟练使用Offic、WPS等办公软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获得“嘉奖”以上表彰的; 2.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3.在部队取得旅(团)级以上单位军事比武竞赛名次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不能通过政治考核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及政治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3.报名材料:请将填写完整的《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签字、贴照片)、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等招聘所需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到县人武部政工科206室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核,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资格审核不合格。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的,集中参加面试考核,主要考核队列教学法及办公软件使用。 面试考核时间:2025年2月14日上午9:00 面试考核地点:吉水县人民武装部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1.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治考核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要求进行。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有关待遇 1.确认聘用后,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均为40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颁发《民兵教练员证》和《民兵教练员聘书》;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19107961838(胡);15387761813(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地址:吉水县人民武装部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吉水县人民武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