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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下半年庐山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2024年度下半年庐山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环节及部分岗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部分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面试;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对象 1.需笔试岗位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2.不需笔试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 2025年1月12日(星期日) 考生须于当天早上7:30前到达面试地点,8:00未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庐山市第一中学。 (四)面试准考证领取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定于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请考生于当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工作时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0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须提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复印件外,还须携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委托书。 (五)面试内容及形式 此次招聘岗位面试内容按照《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组织实施。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六)面试流程 面试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面试准考证排队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考生入场后,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经安检口安检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抽签。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岗位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 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等候室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经等候室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 (七)拟入闱体检分数合格线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含加试答辩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庐山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二、体检 (一)体检的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8:5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原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 (三)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注意的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2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事宜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初定于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之前开展考察(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对象)。用人单位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3.考察对象近三年来学习工作小结。请考察对象提前做好准备。以上材料由人社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逾期未能提供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庐山市纪委0792-2666121。 政策咨询电话:庐山市人社局0792-2557923 附件:1.需笔试岗位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2.不需笔试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3.《考生体检须知》 本公告由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考生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查。 九、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十、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清楚了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并保证遵守。 受检者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