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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方案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分院是一所公立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等),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未年满18周岁。 4.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岗位所需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50周岁即指197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即指198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身份证、毕业证,有资格证者的,必须提供资格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识别二维码,报考者自行打印后填写)。 3.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地点: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分院住院楼八楼组织人事科,电话0797-5711229。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考试 (1)实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再通知。 (2)面试地点为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分院。监考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成员。 (3)加分项目: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加1分,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电梯作业)加1分,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加1分;有二甲医院以上工作经历每年加1分,加满5分为止。 2.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加分项目确定考生最后分数,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定于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分院,体检时间根据结构化面试时间另定。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地点: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分院院务公开栏。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合办、医务、护理、财务、总务、药械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组织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 附件: 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分院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