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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石阳林场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驾驶员的公告吉水县石阳林场因后勤保障工作需要,招聘一名临时工驾驶员,结合我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石阳林场螺田分场临时驾驶员(工作地点:吉水县螺田镇)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敬岗爱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工作踏实,诚实守信。 (二)年龄:18-45周岁内,限男性。 (三)持有驾照C1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四)无任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身体健康(须县级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无妨碍安全行车的生理、心理疾病。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月7日。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吉水县石阳林场临时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吉水县石阳林场综合股(吉水县龙华南大道118号四楼) 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有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交警部门出具的无事故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工作简历。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审核报名人员资料,查看报名资料是否完整,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 (四)招聘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分面试(50分)和试驾(50分),总分100分,按总成绩高低排名,排名第一者为拟录用人员。 2.考核地点:吉水县石阳林场(吉水县龙华南大道118号) 3.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实际报考合格人数正常进入考试环节,但岗位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自行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核排名次序依次替补。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石阳林场网站公告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报到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2000元,依法依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工会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96-3531563 联系人:阮女士 手机:1397044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