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崇义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公务大楼308室,咨询电话:0797-3816675,19917171315,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邮箱:cyjwzzb320@126.com);
3.报名资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的,将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发至邮箱cyjwzzb320@126.com,考察时看证件原件)。现场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和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要求到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五)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县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考察组,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笔试和面试结果均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时因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后,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入围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经报市纪委市监委审核备案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纪委县监委网站、“清风崇义”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试用,岗位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