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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招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末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以往工作、生活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薪资待遇 1.岗位资格条件及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 2.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全程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向者所有材料通过指定邮箱提交。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整理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61428562@qq.com完成登记报名。 3.网上报名材料清单(全部提供PDF扫描件/电子版) (1)个人简历(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扫描件;(3)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4)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离职证明等);(5)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明等补充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工作地点: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以甲方安排为准)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