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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新县澧田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补充公告因工作需要,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6号)等文件要求,因前期报名人员不符合相关招聘规定,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数量 便民服务岗2名; (二)主要职责 负责乡镇便民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地点 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或失信被执行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且期满的人员; 4.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股东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开展。 报名时间:自今日起至满聘为止。 线上报名(推荐):扫码填写文末问卷 线下报名地点:永新县澧田镇党政办公室。 资格审查与面试:报名结束后,由永新县人社部门会同澧田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 1.薪酬待遇:面议,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的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用工形式:实行劳动合同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3.日常管理:实施全日制管理,日常考勤、管理及考核工作由澧田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如实提交报名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永新县澧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刘国平0796-7888015、13755423132
特此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