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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保洁员3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保洁员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2.具备一定程度的语言表达、分析处置能力,愿意从事服务工作。 3.有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服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个人报名→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8月5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金赣大道1号区党政大楼附属楼东三单元二楼207办公室。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97-6690754。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本人页)、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二)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面试,根据成绩择优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和体检 1. 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聘用后根据发票报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政审:主要考察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人员管理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安排上岗。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0日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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