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要求,本次招聘已完成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消防文员笔试、面试全部考核环节,现将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附件 2)。
一、公示事宜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99-6650012 。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单独通知考生,请保持通信畅通。
2.体检执行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消防文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存疑并申请复检,经支队及体检医疗机构共同认定具备复检条件的,可安排一次复检,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身高、血压检查结果有异议的,须现场提出复检申请,并当场对复检结果签字确认;可通过服药、人为干预改变指标的检查项目,不予安排复检。结合消防救援岗位特殊从业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检查确诊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妨碍灭火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聘用。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收费标准以医院实际结算金额为准,请考生备好足额体检费用。
4.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迟到超过 30 分钟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全过程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管理规定的,取消体检资格。
5.体格检查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考生体检前 8—12 小时禁食,可少量饮用白开水。所有考生须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人员,体检前自行打印并完整、如实填写《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附件 3)、《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既往病史排查表》(附件 5),本人签字;报考消防文员人员,体检前自行打印并完整、如实填写《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附件 4)、《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既往病史排查表》(附件 5),本人签字。上述两份材料于体检当日统一交至现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