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因工作需要,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属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基层治理服务岗人员2名,其中法律专业1名,建设工程类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法律相关专业和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四、工资福利 工资标准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邮箱为xgxzbzx@163.com;线下现场报名地点为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县城西街188号),联系方式:13766358100(刘)、0797-5322403;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近期简历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交《公益性岗位聘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采取面试考察方式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6年7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