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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峡江籍在外在编教师绿色通道返乡引进工作的公告根据《关于印发峡江籍在外工作教师调回我县任教(即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峡府办字〔2020〕4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调动,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教师,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引导在外优秀在编教师回报家乡,结合当前实际,现将2026年峡江县在外在编教师绿色通道返乡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乡引进对象 在县外工作的峡江籍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配偶在峡江工作或配偶为峡江籍的在编在岗教师。 1.高中教师: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四门学科教师可直接申请调入,其中:物理、化学各不超过5人,生物、地理各不超过4人。其他学科教师调入原则上仅限同一任教学科对调。 2.幼儿园、小学、初中及职业中专教师原则上仅限同学段同学科对调。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2.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3.年龄条件: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省、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聘用试用期的。 4.有信访反映,未作出结论的。 5.档案存疑,进入方式等未调查核实清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工作时间和方式,现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种类,转正入编及服务期情况等,对调人员在申请书上写清楚双方具体情况。填写《峡江县事业单位干部申请调动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调出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同意。 (2)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峡江籍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①参加工作时市或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录用的聘用文件或抄告单、《聘用登记表》及《转正定级表》复印件,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教师还需要提供期满考核转正表或“三支一扶”接收安置表(出具部门需加盖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②现工作所在地编办开具的在编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编制类别、编制经费形式、是否在编)。 ③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④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违法、失信、信访等证明。 以上材料于2026年7月16日前上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联合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调动工作全过程。 3.组织考察。县教体局联合县人社局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考察。 4.办理调动。综合考察情况,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提出初步安置意见,报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如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四学科申请人数超过计划,则进行考试选调。考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最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调入对象;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教龄长、年龄长的顺序确定调入对象。 五、调入岗位安置原则 高中教师安置在我县高中任教。其他对调人员,原任教学校是县城学校的,安置到县城学校;原任教学校是乡镇学校的,安置到乡镇学校。 六、相关要求 拟调入教师如不服从统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调入资格;对故意隐瞒身体或工作状况,调入后不能胜任教学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峡江县教体局人事股(0796-7187911)、峡江县人社局档案股(0796-7108182)。 附件:峡江县事业单位干部申请调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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