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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2026年上半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为进一步满足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妇保院院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妇幼健康的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本次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 (一)彭泽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门诊五楼医务科 联系人:易涛涛 联系电话:18279293222 (二)彭泽县卫健委四楼,彭泽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409 室 联系人:骆宝红 联系电话:15607921693 (三)网上报名所有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3667128960@qq.com (二)报名携带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1.现场报名:本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证等证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报名表1份(自行扫码下载打印填写)附后。 2.网上报名材料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所有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3667128960@qq.com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操作及面试 1.采取笔试、操作及面试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别占30%、40%、3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30%)。 2.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阶段另行通知,不设开考比例,招满即止。 3.笔试、操作及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操作、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择优录用。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将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注:对拟录用人员因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自行放弃等原因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入闱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到彭泽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要服从院方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附:报名表二维码。
2026年5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