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鹰潭市月湖区卫健委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制医务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岗位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7. 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入伍、升学、考公、考编不受限)。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现役军人; 5.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9日。 2. 报名地点: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卫健委(月湖区人民政府大楼)八楼840办公室。 3. 提供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个人简历、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4. 联系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219889(月湖区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701-6286007(月湖区纪委信访室) (二)资格审查 报考实行诚信报名,考生报名时,办公室、医政股等相关职能股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办理报名手续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操作考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操作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1. 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能力,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报考专业的“三基”、专科教科书(最新版)为主。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2. 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内容主要为医疗过程中的检查、诊断等,满分100分。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由鹰潭市中医院组织医务、检验、科教及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负责考核。操作考试必须达到最低及格分值(60分)。 3. 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根据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备案制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入伍、升学、考公、考编不受限),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具体参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面试后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免费。 2. 报考人员了解职位报考要求,能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 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报考或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 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