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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鼎鑫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公告萍乡市鼎鑫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正式成立,系萍乡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江西萍乡建工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具有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等业务。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业务需求,现委托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6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人岗相适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其中年龄计算以周岁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任职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近三年曾在江西萍乡建工集团范围内,入闱公开招聘体检考察或拟聘用环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 6.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个,计划招聘人数6人,具体岗位信息如下表所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7:00止(工作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简历收集与筛选工作。 2.报名地点 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有限公司(萍乡市文昌路绿洲花园181号10栋公寓楼405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799-6815995/13657997162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扫描件; (4)岗位所需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或原单位盖章证明文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综合/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 2.岗位开考比例:报考人员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须达到2∶1(含)以上,方可开展面试工作。 3.面试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应聘者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考察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个人征信报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交警12123APP上的违法处理记录及有无酒驾醉驾记录截图。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3.递补。若因考生体检、考察未通过,公示期间存在问题或本人主动放弃等情况导致职位出现空缺,将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确无合适人选的,暂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将在“萍乡市就业之家”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并报江西萍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六、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中,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录用的派遣制人员,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聘用期限的合同制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薪酬待遇按《江西萍乡建工集团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和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相关的信息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者通信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在招聘期间,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公告由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