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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人事资讯 >>赣州人事资讯 >> 大余县总医院妇女儿童院区(妇幼保健院)见习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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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总医院妇女儿童院区(妇幼保健院)见习生招聘公告

大余县总医院妇女儿童院区(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募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欢迎广大青年踊跃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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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

招聘人数:9人

1.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申请参加见习时处于失业状态(需进行失业登记)。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3.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工作,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贴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

线下办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 9 号大余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楼失业保险股;

线上办理方式为支付宝→赣服通→社保→人社专区→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失业登记→在线办理→新成长失业人员→返回申领。

3.资格审查及面试: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

4.报名地址:大余县总医院妇女儿童院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9楼人事科。

5.咨询电话:0797--8728179


三、见习期间相关政策

(一)见习管理

1.见习期限为6个月起至12个月止,若有特殊情况要提前离职,需提前1个月书面说明。

2.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在见习协议期内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关系;见习生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将取消其见习的资格。

3.见习期满,将为见习生出具《大余县职业见习学员鉴定表》,此表可作为其实践锻炼经历和工作经历证明。

 (二)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伙食补助280元/月(充入职工饭卡),同时为见习生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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