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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 岗位的通知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县人社部门确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确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三、见习单位确定条件及见习对象范围 (一)见习单位确定条件 1.遂川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能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遵守见习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及生活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4.可持续提供技术、管理类教学类预备就业工作岗位,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承诺每年提供不少于3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二)见习对象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四、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一)申请 1.已确定为见习单位的,填报《遂川县见习岗位申请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名称保持一致),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股. 2.未确定为见习单位的,需提交就业见习单位确定申请,见习单位的申请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1)申请渠道。前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股提交见习单位确定申请。 (2)所需材料:①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1);④遂川县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⑤遂川县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3);⑥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名称保持一致) (二)审核 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本县内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三)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五)退出 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不足3个且未接收见习人员的; 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五、见习补贴申领 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补充工伤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生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联 系 人:张娜 郭玉 联系电话:0796-6325790 联系地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股 附件:1.遂川县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模板) 2.遂川县见习单位申请表 3.遂川县见习岗位申报表 遂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