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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2025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为增强我区畜牧产业发展能力,聚焦产业发展多样性要求,缓解我区防疫任务重与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现象,全面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7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5〕8号)、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抚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局办发〔2025〕1号)及关于印发《东乡区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农产发〔2025〕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是生猪养殖大县的实际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区招募一批服务效果好、科技支撑强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聚焦培育壮大生猪产业、东乡绿壳蛋鸡特色产业,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规范招募流程,强化全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突出重点岗位,在全区各乡镇(场)(含东临新区岗上积镇、红亮垦殖场)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培养一支热爱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力量薄弱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为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强大的科技及人才支撑。 二、招募原则 特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区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招募,招募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特聘人员须配合区乡两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科学发展,促进畜牧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实施范围及招募数量 根据抚农局办发〔2025〕1号文件精神,在全区15个乡镇(场)及东临新区内的岗上积和红亮垦殖场实施,共招募16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四、组织管理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长期居住在东乡区(含东临新区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范围内,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3.热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和“三农”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动物防疫)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本人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 (二)招募对象 1.2024年特聘考核合格的动物防疫专员。 2.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协防(协检)人员。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5.招募对象年龄:男62岁以下,女50岁以下。 2025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应在2024年考核合格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中根据自愿原则优先招募。名额不足部分在同等条件下,依次是乡镇(场)推荐聘用的防疫检疫人员优先、畜牧兽医类相关专业人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村级协防员以及取得执业兽医或职称等相关证件者,年龄轻者优先。特聘人员应与现有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形成有效互补,不得聘用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且服务内容与特聘计划职责重叠的人员。农业农村系统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人员使用安排 被聘人员由东乡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结合全区各乡镇(场)及东临新区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的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四)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技能考察、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进行招募,招募全过程公开透明,并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招募结束后及时将特聘人员信息上传“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备案。 1.需求发布:根据省、市有关特聘计划文件要求,在政府官网发布招募公告。 2.个人申请:在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期间,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可自愿到东乡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疫股填写《2025年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报名信息应如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培训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现场填写提交申请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4.技能考察:东乡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上一年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情况及其他人员报名情况,择期对差额部分报名选聘动物防疫专员的人员统一进行技能考核,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可不进行技能考核。 5.结果公示:考核合格后,经评审组初步确定后,报中心班子会研究决定,确定拟招募人选。对拟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政府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信息反馈结果确定最终人选。 7.签订服务协议:东乡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东乡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合同,每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期12个月,实行一年一聘,并通知其如期到岗,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五)服务职责 按照助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服务任务。 1.宣传党的“三农”政策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2.为区域动物防疫工作和畜禽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及动物防疫技术帮扶服务。每个动物防疫专员至少对接10户,平均每月服务8次,全年累计不低于96次,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 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区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协防检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5.承担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六)管理监测 特聘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加强日常管理和调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及时解除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不接受监督、考核及管理,不遵守纪律,未履行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工作职责的。 3.工作作风不良,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实名举报且举报属实的。 4.在聘期内,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的。 5.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或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 (七)绩效考核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能力与效果、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技术服务覆盖面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服务效果和示范带动等情况;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的组织领导,成立东乡区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特聘计划的组织、协调、督办及验收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于国帅 副召集人:高人才、叶小明 成员:张思扬、夏琼、王琪、胡有学、颜晓芸、熊荷蓓、邹子方 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中心动物防疫股,高人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特聘计划的落实。 (二)加强资金监管 为切实加强对农技推广特聘计划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与监督管理,采取提前拨付考核优秀的续聘人员和分期拨付等方式。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经费补助资金按照平均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严格依据赣农规计字〔2025〕27号、抚农局办发〔2025〕1号、赣农厅办函〔2025〕8号、财农〔2023〕11号等文件要求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统筹列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特聘计划资金,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要强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中上传特聘计划实施方案、服务协议、特聘人员信息和服务动态等内容,引导特聘人员注册平台账号,将服务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确保特聘计划“看得见、管得好”。 (三)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先进事迹,营造支持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基层、创业富民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检查督办。定期开展督查与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2025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 附 件 抚州市东乡区2025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
注: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旨在培养一支热爱动物防疫工作、解决动物防疫难题、壮大乡镇畜牧工作服务团队,报名人员应具有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以及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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