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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根据本院工作需要,经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截至2025年10月29日,即1979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备娴熟的驾驶技能; 4.持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计算截至2025年10月29日,即2020年10月29日前取得);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6.退伍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政治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止; 2.报名地点: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5室,联系电话:0792-282823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个人简历一份,包含本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等项;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四、招聘方式 1.路考 路考地点为武宁县人民法院机关大院内,主要考察驾驶技术熟练程度,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地点为武宁县人民法院501会议室。面试人员需向考官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及职业优势,由考官根据工作经验、整体形象及适岗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3.考察 按照路考:面试6:4的比例折算,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遇同分,以路考成绩较高者入闱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路考、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拟录用对象,经健康体检合格的,签订二年制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工资福利及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现有驾驶员标准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