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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永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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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放宽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辅警招聘时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聘用期5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贴到报名登记表上;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永丰县恩江镇北晖路,永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一楼值班室(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旁,原永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4.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相关事项,请考生关注“永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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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公布入闱笔试名单。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均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相关事项,请考生关注“永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公告。参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内容。

  4.公布入闱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相关事项,请考生关注“永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公告。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4.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优先招聘放宽条件的对象,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根据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相关事项,请考生关注“永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公告。入围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永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留置看护勤务辅警薪酬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如遇收到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短信务必及时查看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12个月(自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如遇入围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离职的(或单位相近岗位有离职且需要招聘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退一补一”原则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由高至低的顺序补录。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六、本公告由永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870651731(万警官)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永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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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永丰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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