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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吉安市文化馆)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吉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吉安市文化馆)拟向社会招用1名就业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青年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已参加单位社会保险的,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已超过25周岁且不在见习青年库的不能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期限 一般为3—12个月。 三、招聘要求 辅助管理岗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补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待遇1870元/月,餐补500元/月。 五、报名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9月22日起至10月8日。 (二)联系方式:电话:0796-8268285,手机:15070607131。 (三)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材料(填写好的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16-24岁失业青年须提供在常住地(户籍地)街道或者乡镇办理的失业登记材料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以本人名字+就业见习申请命名压缩后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asfyzx@163.com。 (四)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 (五)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吉安市文化馆(吉安文化艺术中心B座3楼)参加面试。 六、签订协议 综合个人实际及面试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招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吉安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见习人员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执一份),协议在就业创业部门备案生效后,安排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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