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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保公司工勤岗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运营八部(辖湘东、莲花分公司)因岗位用人需求,为保障各区域运营工作有序开展,现委托萍乡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确保招聘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覆盖萍乡、湘东、莲花三个污水处理厂,需求人数9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洪城环保公司工勤岗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需接受岗位调剂,录用后将结合公司需求、人员情况,统筹分配至上述三个污水处理厂。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口吃、重听、色盲及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 无法提供无犯罪证明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侦(审、调)查的; 4. 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5. 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现役军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6:30,逾期发送的报名邮件视为无效,不纳入审核范围。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整理为文件夹,按“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后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514628352@qq.com)进行报名,发送后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未按格式命名文件夹或错投邮箱的,报名材料不予审核。 2.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1张; (6)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通过。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招聘岗位条件后规范提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在聘用后发现,将予以解聘。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2∶1以上(含等额)的,组织进行笔试,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长90分钟,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污水处理相关专业知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 笔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入闱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入闱比例不足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后续环节;通过面试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六、体检、考察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因不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八、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薪酬标准执行,月工资不低于1870元。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咨询电话:18879996698 (三)监督电话:18046795060 附件1:洪城环保公司工勤岗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附件1.docx 附件2:洪城环保公司工勤岗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附件2.docx 萍乡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