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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某国企2025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因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个,需求人数6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某国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条件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相关条件说明 1.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条件。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报考人员须为1989年9月11日(含)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报考人员须为1974年9月11日(含)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报考时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萍乡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7室(萍乡市安源区建设中路2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允许代为报名,报名证件、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名,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工作经验证明: ①加盖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附件3); ②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7)其他与岗位相关的技能证书、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等。 4.注意事项: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及要求。本次招聘报名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多报重报视为无效报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表的条件及要求,谨慎选择所报岗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7:00。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资料时现场对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七、体检、考察和递补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则按工作经验等择优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因不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八、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购买社保,如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参保的,将不予聘用。 (三)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入职需提供上家单位离职证明。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四)工作时间实行每周单休制,岗位年综合收入为5-7万元(包含单位及个人社保部分)。 九、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彭先生17779901607; (二)监督电话:伍女士15979495904; (三)本公告由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江西人力赣湘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